作者: 时间:2023-09-12 点击数:
全院师生:
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各专业年级(班级)评议小组评议、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现将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。
附件1:材料与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
公示时间为:2023年9月12日-9月18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。
投诉举报电话:学院党委副书记:0375-2089319
学院资助工作专干:0375-2089655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0375-2089005
材料与化工学院
2023年9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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